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五章、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1、 资金管理的主要内部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处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的具体执行,一切资金收支结算,必须经由财务处具体办理,其它单位不准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
公司各经营部门对收到的各种公司款项必须及时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财务资金岗位对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及时存入公司帐户或妥善保管。
在总体年度预算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在每月月初依据公司和本部门具体情况,编制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并及时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平衡汇总,报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
各部门在安排付款时,必须按规定正确详细填制付款的转帐支票申请单或采购汇款单,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签字送交财务处,由其予以办理结算。
2、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成功发行H股1.5亿股和A股1000万股,扣除发行费后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8721.1万元,已分别于1996年12月30日和1997年7月30日全部收迄到位。并经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招股意向书承诺用途
原料药咖啡因产品改造等项目,拟投入H股资金1.35亿元,A股资金2000万元;新产品尼索地平项目,拟投入A股资金775万元;新产品褪黑激素投入A股资金500万元;其他新产品开发投入H 股资金6000万元;归还前期技改贷款H股资金2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H股资金4900万元。
4、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原料药咖啡因产品改造等项目      9694万元      已完工
新产品尼索地平项目          40.9万元      已完工
开发新产品              11261万元     已完工
归还前期技改贷款           2136万元
补充营运资金             5589.2万元
合计                 28721.1万元
实际投资说明:
原料药咖啡因产品等项目比计划少用资金5806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各项管理工作,降低了工程成本,节约了资金;新产品尼索地平项目比计划少用734.1万元,主要是因为尼索地平与本公司已生产的尼莫地平同属心脑血管类药物,生产工艺相近,为尽快满足市场需求,本公司利用了尼莫地平的厂房和部分工艺设备,补充了尼索地平所需的特殊设备,节约了资金;公司为了长期发展和增强后劲,对节约下来的资金较多地投入了新产品的开发和建设。截止199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有关情况已在1997、1998、1999年度报告中披露。
5、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
原料药咖啡因产品改造项目199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2590万元,实现毛利4780万元(1996年:实现销售8517万元,实现毛利3356万元)。
尼索地平等新产品199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680万元,实现毛利5635万元(1996年:实现销售1500万元,实现毛利325万元)。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结论
本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说明及相关披露文件中关于投资项目的说明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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